《宿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
2023-02-28 10:02:20 行業資訊Ptaxi猿著網約車經營許可證代辦公司獲悉,自2023年3月1日起,《宿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施行。
《辦法》共三十一條,主要包含四個方面內容:
關于適用范圍和政府職責。《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的經營服務和管理”,將適用范圍由市區擴大到全市行政區域。第四條明確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具體實施網約車管理工作。同時,明確市場監管、人社、稅務、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等部門職責。
關于網約車經營者主體責任。第十五條明確網約車經營者應當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落實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規,落實運營安全制度,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第十七條第三款明確網約車經營者培訓責任,網約車經營者應當對駕駛員開展繼續教育。駕駛員存在不宜從事網約車經營情況的,網約車經營者應當立即停止該駕駛員營運,并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關于乘客合法權益保障。針對不合規網約車未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乘客無法獲得保險理賠的情況,第十二條第一項明確網約車輛使用性質應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為了保證高品質服務,第二十三條明確了駕駛員在提供網約車服務時,應當遵守文明駕駛等11條規定。
關于車輛和駕駛員市場準入。一是網約車具體條件的修改。宿遷市交通運輸局參照省內外相關規定,將“車輛初次注冊登記時的實際購置價格及車輛購置稅總計不低于10萬元”,修改為“普通燃料車輛軸距不低于2700mm,新能源汽車軸距不低于2650mm,車輛綜合工況續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二是網約車駕駛員準入條件的修改。增加了“申請之日前2年內無被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的記錄”的規定。三是網約車經營者基本條件的修改。增加了需要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網絡和數據安全制度。
Ptaxi猿著網約車經營許可證代辦公司認為網約車作為共享經濟的代表,滿足了乘客高品質、個性化出行的需求。截至2023年1月31日,宿遷市區共許可網約車平臺28家。該《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宿遷市網約車合規化進程,進一步強化協同監管能力,促進了網約車市場規范發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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