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平臺開發丨網約車未按規定接單,最高罰3萬元
2021-06-09 10:11:49 行業資訊連日來,鄭州不少網約車司機致電記者稱,在鄭州辦了網約車營運證,在滎陽、航空港區、上街等區域拉乘客時,當地的交通執法部門經常以“超區域經營”為由現場查扣、罰款,這是咋回事?跟著網約車平臺開發公司一起來了解下吧!
網約車只能在“本行政區域”經營,鄭州、滎陽等屬不同行政區域
網約車平臺開發公司獲悉鄭州網約車司機劉先生說,他在鄭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了網約車經營許可證,但每次在航空港、滎陽、上街等周邊縣市區接單拉客時,總是心里發毛。“我們的網約車司機群里,有不少人在縣市區跑車接單被罰過,我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跑”。劉先生疑惑,他們辦理的是鄭州市的網約車經營許可證,而航空港區、滎陽、上街等隸屬于鄭州市,為啥在這些地區不能接單呢?
對此,滎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稱,2017年1月,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暫行)》(鄭政辦〔2017〕4號)規定,鄭州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網約車統籌和管理工作。市出租汽車管理機構依照該細則的規定,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網約車管理工作。
而具體到鄭州市各縣(市)以及上街區等鄭州下轄的縣(市),該細則則專門單列提出,鄭州市各縣(市)、上街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網約車統籌和管理工作。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細則的規定,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網約車管理工作。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向市、縣(市)、上街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縣(市)、上街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對于網約車經營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明確經營范圍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區域為本行政區域、經營期限為4年,并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即網約車牌照。
網約車超區域拉客經營,最高可面臨3萬元的處罰
網約車平臺開發公司獲悉鄭州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暫行)》,若網約車司機在鄭州市交通運輸局行政服務大廳申請辦理的網約車經營許可證,由鄭州市出租汽車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經營范圍只局限于鄭州市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區、惠濟區、高新區、鄭東新區等中心城區。
而新鄭、中牟、滎陽、新密、鞏義、上街區,甚至航空港區,各自屬于獨立的行政區域,因此,在這些縣區交通運輸部門注冊的網約車,經營范圍則只局限于各自的行政區域,不能超區域經營。例如,鄭州的網約車,離開鄭州中心城區,到滎陽市或上街區經營是不允許的。滎陽市注冊的網約車,到鄭州中心城區或新密市經營,也是不允許的。
“但是,乘客在經營區域內上了車,目的地超出了經營區域,這是不受處罰,合法的。”鄭州市交通運輸局上述負責人說,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網約車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的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這也就意味著,鄭州市注冊的網約車,若乘客的目的地為縣(市)、上街區,是可以前往的,受法律保護。但網約車返回時,只能空車返回,不允許在縣(市)、上街區拉乘客返回市區。這個規則,與出租車的一樣的。
網約車平臺開發公司了解到該負責人提醒,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若“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將按照超區域經營進行處罰,或將面臨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因此,請廣大網約車司機朋友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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