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技術標準》的通知(轉載)
2023-06-26 09:50:55 浙江杭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技術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市)交通運輸局,各直屬單位,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為加強我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規范車輛技術標準,促進行業服務質量提升,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我局制定了《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技術標準》。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6月16日
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技術標準
為加強我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出租車)管理,規范車輛技術標準,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網約出租車車輛技術標準如下:
一、申請用于網約出租車的車輛,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機動車號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車(微型面包車除外),車輛登記使用性質為“預約出租客運”;
(二)須為出廠新車,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要求,新能源汽車還須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要求;
(三)車輛軸距不小于2700毫米,行李箱容積不小于400升;
(四)綜合工況續航里程不少于400千米(換電式純電動汽車除外)的新能源純電動汽車,或者車輛購置的計稅價格在15萬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純電動汽車;
(五)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等設施設備,并接入道路運輸監管平臺。
二、在杭州市區依法注冊登記使用性質為“出租客運”且使用年限未超過3年的車輛,可申請用于網約出租車。
三、申請用于網約出租車的車輛,不得噴涂巡游出租汽車標志標識,不得安裝頂燈裝置。
四、網約出租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出租車經營。
五、本標準適用于杭州市行政區域網約出租車,不符合本標準的,不予辦理網約出租車運輸證相關手續。
六、本標準自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
更多資訊
青島市截至3月31日已有76家網約車平臺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每月持續產品迭代更新
快速Saas搭建+定制開發
專屬客戶經理提供技術支持
提供企業合同及國家增值稅發票